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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7章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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