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1章
1. 以下所記的是摩西在約但河東的曠野、疏弗對面的亞拉巴,就是巴蘭、陀弗、拉班、哈洗錄、底撒哈中間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話。
2. (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
3.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華藉著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都曉諭他們。
4. 那時,他已經擊殺了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和住以得來、亞斯他錄的巴珊王噩。
6.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曉諭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的日子夠了;
7. 要起行轉到亞摩利人的山地和靠近這山地的各處,就是亞拉巴、山地、高原、南地,沿海一帶迦南人的地,並利巴嫩山又到伯拉大河。
8. 如今我將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得這地,就是耶和華向你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賜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為業之地。」
9. 「那時,我對你們說:『管理你們的重任,我獨自擔當不起。
10. 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多起來。看哪,你們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樣多。
11. 惟願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
12. 但你們的麻煩,和管理你們的重任,並你們的爭訟,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
13. 你們要按著各支派選舉有智慧、有見識、為眾人所認識的,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
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智慧、為眾人所認識的,照你們的支派,立他們為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你們。
16.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我就判斷。』
19. 「我們照著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從何烈山起行,經過你們所看見那大而可怕的曠野,往亞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亞。
20. 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亞摩利人之山地。
21. 看哪,耶和華你的神已將那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說的上去得那地為業;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22. 你們都就近我來說:『我們要先打發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將我們上去該走何道,必進何城,都回報我們。』
23. 這話我以為美,就從你們中間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
24. 於是他們起身上山地去,到以實各谷,窺探那地。
25. 他們手裡拿著那地的果子下來,到我們那裡,回報說:『耶和華我們的神所賜給我們的是美地。』
26. 「你們卻不肯上去,竟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27. 在帳棚內發怨言說:『耶和華因為恨我們,所以將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交在亞摩利人手中,除滅我們。
28. 我們上那裡去呢?我們的弟兄使我們的心消化,說那地的民比我們又大又高,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並且我們在那裡看見亞衲族的人。』
30. 在你們前面行的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為你們爭戰,正如他在埃及和曠野,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
31. 你們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曾見耶和華你們的神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直等你們來到這地方。』
33. 他在路上,在你們前面行,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在火柱裡,日間在雲柱裡,指示你們所當行的路。」
35.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
36. 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37. 耶和華為你們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
38. 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
39. 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
41. 「那時,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情願照耶和華我們神一切所吩咐的上去爭戰。』於是你們各人帶著兵器,爭先上山地去了。
42.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對他們說:不要上去,也不要爭戰;因我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43. 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從,竟違背耶和華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
44. 住那山地的亞摩利人就出來攻擊你們,追趕你們,如蜂擁一般,在西珥殺退你們,直到何珥瑪。
45. 你們便回來,在耶和華面前哭號;耶和華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向你們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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