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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12章


1.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2.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3. 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4.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5. 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

6. 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7.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8.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9.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10. 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11. 我成了愚妄人,是被你們強逼的。我本該被你們稱許才是。我雖算不了什麼,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12. 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

13. 除了我不累著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還有什麼事不及別的教會呢?這不公之處,求你們饒恕我吧。

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15. 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

16. 罷了,我自己並沒有累著你們,你們卻有人說,我是詭詐,用心計牢籠你們。

17. 我所差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藉著他們一個人佔過你們的便宜嗎?

18. 我勸了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那位兄弟與他同去。提多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不同是一個心靈(或作:聖靈)嗎?不同是一個腳蹤嗎?

19. 你們到如今,還想我們是向你們分訴;我們本是在基督裡當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

20. 我怕我再來的時候,見你們不合我所想望的,你們見我也不合你們所想望的;又怕有分爭、嫉妒、惱怒、結黨、毀謗、讒言、狂傲、混亂的事。

21. 且怕我來的時候,我的神叫我在你們面前慚愧,又因許多人從前犯罪,行污穢、姦淫、邪蕩的事不肯悔改,我就憂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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