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禱

Divine Reading

2026-03-04

光明之子

以弗所書 第5章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以弗所書五7-14】:5: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5: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5: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 行這事的人;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5: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5: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感想:孟母為了有好的環境搬了三次家,「孟母三遷」成為美談,對於孟子後來成為「亞聖」應該有一些的影響。保羅在此也有同樣的心情,用心中所懷的父母心提出對信徒的勸勉,這一切無非是為要他們得著最大的好處。

1、消極方面不要繼續活在黑暗裡面(vv7-9)
「暗昧的」:黑暗之意,泛指邪惡、無知、不道德之意。我們以前是活在黑暗的景況之中,但信主之後就不一樣了,我們因為與主聯合,耶穌是世界的光,神是光,所以我們的生命就有了光。保羅指得很清楚,不是周圍的環境,也不是道德修養使我成為有光的人,乃是因為我們「在主裡面」,這光是從主來的,如同月亮的光是從太陽來的一樣,月亮自己是不發光的。活在光明裡面的生命,就會顯出「良善、公義、誠實來」。只是環境很重要,它會營造一個氣氛,使人樂意親近神,進而信靠神,因此而有了真光進入他的生命。

2、積極方面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vv10-13)
在第七節保羅說「不要與他們(暗昧的人)同夥」,這裡說:「不要與人(暗昧的人)同行。」這與詩篇第一篇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 不站罪人的道路,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1-2)有異曲同工之妙。一定不能與那些人同流合污,不但如此,還要把那些事暴露出來,保羅說:「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不要怕得罪人,往往你這樣做反而救了他,雖然一時不快,甚至因此要付出犯罪的代價,但他卻有機會悔改信主,甚至顯明出來他也成為光,因為他的生命與主聯合了。

有句俗話說:「小時偷挽匏 大漢偷牽牛。」(台語),指的就是小小不太嚴重的時候去糾正他,長大了就捅出不能挽回 傷害了。聖經也有這樣的故事啊!羅得明知所多瑪和蛾摩拉是罪惡之都,但那裡的繁華真是吸引人,剛開始他還能知道要與之隔離,但後來他:「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13:12)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這是不能不注意的事。

結論:我們信了主之後,好像靈魂被神喚醒的人一樣,知道走神的義路了,也如同從死裡復活的人,是被神的光所引導的人,我們應該作一個光明之子,那才是我們當行之道。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