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8
作使徒的憑據(3)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哥林多後書十一23-24】:「11:23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11:24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感想:保羅繼續談到他使徒身份不可撼動的資歷。戰爭英雄的身上少不了在戰場上所留的傷痕;監牢中誰是老大,大約衣服脫下來的那一刻就定了,誰的疤痕最多呢?而什麼是基督僕人的記號?就是到底你身上有多少為基督受苦的傷痕。保羅不厭其煩地誇在他身上的「戰果」,為什麼?那是為要喚醒哥林多教會那些被假使徒牽著走的信徒,難道你們分不出真假嗎?假使徒所說的話你們信,我的話你們更要堅信啊!
他被鞭打五次:一般刑罰打四十下,但因怕不小心鞭打超過了,所以停在三十九下,這種鞭打常會使人的背部皮開肉綻,需要非常長的時間才能癒合,打得厲害的時候是會致人於死的。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們,他們為福音遭受的迫害極其殘酷。例如,許多人在宗教裁判所中飽受飢餓、鐐銻和非人性的審問;一些人如約翰·胡斯,因拒絕放棄真理而被捆綁在火刑柱上活活燒死。這種面對致死折磨的堅定,正是基督僕人身上最鮮明的記號。那保羅呢?他所經歷的五次鞭刑(共一百九十五下),對肉體的摧殘是長期的、累積的痛苦,與這些為真理至死不渝的見證人所受的折磨相比,同樣令人刻骨銘心。今天在新加坡還有類似這種的鞭刑,不是完全與古時相同,但也應該有些相似。一位在新加坡因逾期不歸,被鞭刑之人的說法:「皮鞭準確地打在我的屁股上,劇痛讓我忍不住大聲叫了起來。我從來不知道我會叫出那麼難聽的聲音。我竭盡全力去掙扎,但身子都被固定住了,除了兩隻手可以死命地抓住鐵柱外,其他地方再也動彈不得。接下來是第二鞭,這次我被打得眼冒金星,當第三鞭打落在我屁股上時,一種難以形容的疼痛讓我不禁哀號起來,整個人就像死過去一樣,滿臉淚水。我閉上眼睛,使出全身的力氣去承受第四鞭,但徹骨透心的痛還是讓我虛脫了」。
當時的保羅不是因為自己犯罪而被打,而是為傳福音被刑求。我們也很少聽到他誇自己所受的苦。即使他歷經了許多鞭傷他仍持守主所託付他的使命
結論:今天你說的話能取信於人嗎?不要怪福音難傳,只怪在我們身上沒有什麼屬靈的記號讓人看見呢?唯有像保羅那樣為基督受苦的心志和勇氣,能在身上留下基督的印記!在你的身上有多少呢?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