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8
受苦與審判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彼得前書四15-19】:「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19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感想:彼得在此把受苦和未來的審判放在一起,為什麼:
1、因為受苦是為主受苦
在第四章一開始即談到,能吃苦的人,通常較有自制能力「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彼前4:2)。基督徒行善受苦是好的,別人會將榮耀歸給神;但絕不能行惡受苦,彼得在此提了幾樣基督徒不應作的事:「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好管閒事」,這字指屬於別人的事,這種人隨意介入別人的私事而引起許多的風波;或是隨意介入與基督信仰相違背之事,因此帶來許多不好的後遺症。
2、審判必有分別
審判「從神的家起首」,即從基督徒開始。縱然基督徒肯為了行善而受苦,但到末日審判來臨的時候,他們仍需站立在神的面前接受查驗。「火煉的試驗」(彼前4:2),不單指今日受到苦難,也適用於未來我們在神面前的考驗,如同火煉金屬去除雜質。這種嚴格的標準同樣用在那些「不信從神福音的人」身上。保羅描寫那些沉淪的人:「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3:19)這類人與那因行善受苦的信徒相比,有多大的差距呢?若行善受苦的人還只是「僅僅得救」,那麼「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又會有什麼結局呢?這樣的說法,會不會讓人以為彼得在談因行為得救論?其實不是的,當彼得使用「義人」一詞的時候,他明白的指出是信主而稱義的人,而真信主的人可從他們的好行為查驗出來。
3、受苦令人將自己完全交給神
「照神旨意受苦」,是指堅守神喜悅的立場而遭受到逼迫的人。既為主受苦就不能半途而廢,一定要「一心為善」,也就是要不斷地順服神,千萬不要像歷史中一些人:先知巴蘭為了獲得敵人的卦金,三心二意的想要去咒詛以色列人(民22:7),使得聖經定了他「貪受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2:15)之名。保羅身邊的同工底馬也因「貪愛現今的世界」不能持守到最後而離隊了。我認識一個人曾貧窮很久,他說,我貧窮慣了,不怕再貧窮;我也認識另外一個人曾貧窮很久,從此一心一意追求金錢,因為他說他窮怕了。受苦可以磨練心志,但也會擊打士氣。若知道自己是為誰受苦,就能有力量堅守下去,把自己的靈魂完全交託給主。
結論:願你的受苦為你帶來的不是挫折,而是永世之福。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