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5
僅此一生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彼得前書四6】:「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感想:這節經文是3:19「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的下文;若要單獨解釋,則會陷入一種解經的困境,也就是死人也可以悔改,即福音提供人另一次進入新生的機會。這樣的話,與一些聖經所記載的將造成衝突:
1、財主的比喻
在路加福音耶穌曾講到一位財主在生的時候奢華宴樂,死後去到地獄受苦,連一滴水也喝不到(路16:19-31),在這比喻中我們看不到有任何的跡像,這財主會有第二次的機會,所以財主會要求打發從死裡復活拉撒路去告訴他的五個弟兄「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V28)可是財主的請求完全沒有被答應,因為:「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V29)若他們能信,聖經的話就夠了。
2、得救與否只在活著的時候作決定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耶穌很清楚明白地說:「凡活著信我的人」,也就是一切都要在人活著的時候作決定了,這裡所講的都沒有所謂的第二次機會了。在挪亞時代,福音尚未齊備,所以或有神特別的恩典,如保羅所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在不同的時代,神有祂不同的審判方式,但耶穌來了之後,再也沒有所謂死人有第二次的機會了。
3、希伯來書作者的看法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在「一死」與「審判」之間並無任何的空間「有福音傳給他們」的可能。希伯來書說「一死」,乃是肉體死去,這是人犯罪之後所帶來的惡果,在伊甸園神告訴亞當不要吃善惡果,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肉體的死是神的審判,在吃了善惡果那一天已經定了。
4、啟示錄作者的看法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2-15)約翰也沒講到死人會有第二次聽福音的機會,死後若名字沒在生命冊的將被丟到火湖(地獄),聖經稱這是「第二次的死」。信主之人只死一次,不信之人將要死二次。
結論:請謹記:我們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好好珍惜這一次。
三、作馬丁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