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5
主第一次顯現的目的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約翰壹書三4-10】:「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6 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 - 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
感想:耶穌基督第一次來到世上的目的是什麼?
1、除掉人的罪
人犯了罪,唯有讓沒有犯罪的耶穌來代替。然而當時的信徒被什麼所誘惑呢?諾斯底主義(靈知派)主張靈才是善的,物質是惡的,因此為要除去身上的罪,有一派奉行禁慾主義,也有一派剛好相反卻是奉行放蕩主義,而其主張的源頭卻是一樣的。教會歷史學者谷勒本(Lars P. Qualben)說:「諾斯底派的倫理主張或為厭世主義的,或為放浪的。他們想身體既是惡的,就不可好好的愛護它,身體既是成了一個監牢,就藉著放浪的生活來敗壞它。」 不管是禁慾或縱慾之法,對於除罪都產生不了什麼果效的。
保羅曾說過:「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3:3)人總是要立自己的義,保羅對此在羅馬書說:「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義。」(羅10:2-4)神立的是信基督之法而稱義,但就是有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教師所教的卻不是如此,約翰稱他們「違背律法」,也是「不法」之徒了,即不把神的話放在眼中,卻又自稱是教會的人(約壹2:19)。
2、除滅魔鬼的作為
「除滅」,鬆開,解開之意。魔鬼從伊甸園開始就在引人入罪,成為「不法」之人,牠透過「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使人陷入種種罪惡之中。第9節說到「就不犯罪」,指不再繼續不斷的犯罪。基督徒縱然有一時軟弱陷入罪中,但他也靠著聖靈的幫助,脫離魔鬼的綑綁。這是所有信主之人所共同體會到的事,聖徒能勝過黑暗的勢力,絕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的能力和恩典。
結論:耶穌第一次來似乎就是在披荊斬棘,為神的兒女舖設一條回天家之路,也操練我們靠聖靈得勝。
三、作馬丁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