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禱

Divine Reading

2024-03-08

身上的燈

路加福音 第11章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路加福音十一33-36】:「33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感想:當我們信主時,耶穌的光就成為我們的光了。基督徒的光是怎樣顯明出來的呢?耶穌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沒有人」就是所有的人,有誰燈點著了,竟然特別故意把它的光掩蓋呢?尤其在以前,燈點著了,那是非常奢侈的,既點了燈就要好好的使用。

它可以有好幾種的用途:
1、「使進入房子的人得見亮光」(路11:33)
你就可以好好地使用屋內的器具來接待客人,而且客人也不會踢到東西。

2、「照亮一家的人」(太5:15)
全家就可以在家一起用餐、聊天、每星期太陽下了時全家一起過安息日,也可以一起過逾越節敬拜神。

3、「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太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什麼是「好行為」?就是神所教導的行為,超過一般人所看為標準的行為:一般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好行為就是「有人打你的右臉,左臉也由他打」,「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一般人「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好行為就是「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一般人「施捨的時候常大肆吹號」,好行為就是「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一般人常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而好行為就是「不要為明天憂慮,要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一般人常隨意「論斷人」,而好行為則是不隨便「論斷人」。基督徒沒好行為就變成發不了光的燈,或是變成放在地窨子裏、斗底下的燈了。

4、「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可4:22)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嗎?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可4:21-22)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着嗎?」「點上燈」,一切都不一樣了,只要稍微下功夫,「細細地找」總是可以找到那十塊錢。

耶穌說「你的眼睛是身上的燈」,所以是我們的身體成為燈,箴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20:27)什麼時候眼睛昏花呢?當神的百姓被罪所勝的時候,那時我們裡面的光就黑暗了;若我們能與主同行,有神的光照在我們裡面,眼睛就瞭亮,全身都光明了。

結論:你的心會永遠有耶穌的光照在那裡嗎?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8:12)而這些光會表現在你的好行為上。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