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5
謹此一生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聆聽一首詩歌,預備心領受神的話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 (5分鐘)
【彼得前書四6】:「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感想:這節經文應該是3:19「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的下文;若要單獨解釋,則會陷入一種解經的困境,也就是已死的人好像也可以悔改,福音提供人另一次得永生的機會。這樣的話,與一些聖經所記載將造成衝突。
1、財主的比喻
在路加福音耶穌曾講到一位財主在生的時候奢華宴樂,死後去到地獄受苦,在那裡他連一滴水也喝不到(路16:19-31),在這比喻中我們看不到有任何的跡像這財主有第二次的機會可以得救,所以財主會要求打發原來都在他們家門口討飯的拉撒路死裡復活去告訴他的五個弟兄「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v28)。可是財主的請求完全沒有被答應,因為一個人若不信神的話,就算看見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神蹟,人也不會信的(路16:31)。
2、得救與否只在活著的時候作決定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耶穌很清楚明白地:「凡活著信我的人」,也就是一切都在祂活著的時候作決定了,根本沒有第二次的機會;祂又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這裡所講的都沒有所謂的第二次機會了,人在活的時候,所做所為關係到未來所要面對的審判。在挪亞時代,耶穌尚未來到,福音尚未齊備,所以或有神特別的恩典,但耶穌來了之後,很明顯的,再無所謂死人有第二次的機會了。
3、希伯來書作者的看法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在「一死」與「審判」之間並無任何的空間「有福音傳給他們」的可能。希伯來書說「一死」,這個死乃是肉體死去,這是在人犯罪之後所帶來的惡果,在伊甸園的時候,神告訴亞當不要吃善惡果,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肉體的死是神的審判,在此說「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這審判就是死,即保羅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完全沒有第二次的機會了。
4、啟示錄作者的看法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2-15)約翰也沒講到死人會有第二次聽福音的機會,死後若名字沒在生命冊的將被丟到火湖(地獄)(啟20:15)聖經稱這是「第二次的死」。信主之人只死一次,將來卻要從死裡復活同享神國的榮耀,與耶穌基督同作王(啟20:4),而不信之人將要死二次,肉體的死,以及將來靈魂受審判之後在火湖中受苦,永遠與神的恩典隔絕,不再有第二次的機會了。
結論:請謹記:人一生僅有一次的機會,當你還活的時候一定要作對選擇,它關係到永生與永死!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