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在當時,女性地位低落的年代設立這律法,一方面保護女性不會因丈夫喜新厭舊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律法提供保障,而且是終身的;這律法也清楚表明家庭教育實在太重要了,否則受到懲罰的,不是單在受害人身上而已,而是全家都牽連進去了。 對於如何保存是處女之身的「那布」,很可能當時的母親會很仔細教導要出嫁的女兒要保存下來,那布後來為什麼會由父親「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那布上的血跡不是在新婚之夜留下來的嗎?新婚之夜,丈夫已看到血跡,所以才會相安無事啊!若當時看不到貞潔的憑據,早都已經出事了。所以是後來感情產生變化才「恨惡她」的,起初的愛情已不在了,為了把妻子休掉,就將「醜名加在她身上」來誣告她,幸好這時女孩已將那「證物」交娘家保管了,變心的丈夫沒機會「滅跡」。這塊布能不用到就最好,但若這令人難過的時刻來臨,這塊布就成為「貞潔的憑據」了,神對人犯罪之後的心思是知之甚詳的,人的海誓山盟若沒有神的愛保守往往很容易變質的。 這是老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告訴小洛克菲勒 (John D. Rockefeller Jr.)有關婚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