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十誡-第六誡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申命記五17】:「17不可殺人。」
感想:第一誡到第三誡讓我們與神和人建立良好的關係,第四誡使我們知道運用時間增進與神和人的關係;第五誡使人與神所建立的關係經由孝敬父母,使基督的信仰進入生活中。每一誡都是神在向我們顯明祂愛我們的心,祂一直都為我們最大的幸福著想。
「不可殺人」,翻成「不可謀殺」(you shall not murder)可能更貼近一些,這是指惡意和非法的殺人,合法的執行死刑或戰爭的殺人就不在此限了。在此我們不談比較有爭議性的題目,如墮胎、安樂死、自殺…,這些議題,我們僅就在個人道德上來談「不可殺人」。
1、有形的殺人
這是每天發生在我們四周的。因暴力殺人、因財殺人、因恨殺人、因戀情殺人、因酒駕致人於死、…等等。在摩西五經中的每一卷書你都可看到相關的經文: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9:6)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2)「打死人的,必被治死;」(利24:17)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民35:30)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9:21)
這是唯一在摩西五經中都提到的一項律法。人的生命是照「神的形像」所造,生命是神所賜,人豈能隨意破壞呢?
使徒保羅說:「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7)有人會任意去破壞寶物嗎?人做的藝術品尚且如此尊貴,何況是人呢?那些寶物有一天要過去,而人的生命卻是要承受永生的。
2、無形的殺人
我們少有人犯了殺人罪,但無形的殺人卻有可能犯了。對於周圍環境的疏忽是不是可能犯了無形的殺人罪,聖經說: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申22:8)
而心中動怒的是不是有可能引發殺人罪呢?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無緣無故動怒是在心中殺人,也犯了第六誡,請問你有沒有犯?
所以神要我們多一些為別人著想,與人和睦,要饒恕,要彼此相愛;有時候我們會用環境殺人,神要亞當夏娃能「修理看守」伊甸園,可是今天人卻大肆破壞大自然,這些人可能不必為山下被土石流所掩埋的人被判刑,但有一天公義的神必會追討的。
結論:「不可殺人」,乃是在告訴我們大家要彼此珍惜生命,彼此相愛,每一條生命就有機會活出他當有的光彩。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受教#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