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8
十誡-第三誡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申命記五11】:「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感想:對於與家人的關係,第三誡很深的喚醒我們要珍惜,感情的培養不容易,但很容易失去。可是若你能更深去思考第三誡,會使你與神與人都有親密的關係。
「妄稱」,就是胡亂的稱呼,甚至侮辱,污蔑。馬丁路德說:「無論是用什麼方式,只要是將神的名,用在任何謊言或壞事上,就是妄稱神的名。」耶穌來的時候,有些法利賽人以為起誓只要不提及神的名,指著聖物起誓不算為有罪,耶穌卻說:「…,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太5:34-35)耶穌很清楚告訴他們,你們以為不提到神的名起誓就可避掉第三誡的刑罰嗎?不可能的,因為神是無所不在的,無論你是指著什麼起誓,會與神無關嗎?
我們可從耶穌所講的一句話「…,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可以看出神對人是否有污蔑名字的嚴重性,那麼妄稱神的名不就更嚴重了嗎?
「拉加」:you blockhead,you empty head。蠢頭。
「魔利」:You idiot,you fool,you stupid,蠢蛋、笨蛋。
當妄稱的事發生在神的身上,你與神的關係必定越來越遠;發生在人身上,與別人必定會失去親密的關係。
俗語說:「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這是談到消極、惡言所帶來的傷害常常是難以彌補的。在日常生活中你有沒有看過這些罵人的字眼?有次耶穌說:「惡人從他心裡…發出惡來」(太12:34-35),口中所說的,反應了你內心的景況。若你心中對神有愛,你怎會妄稱祂的名?若你心中對配偶有愛,你怎會叫他笨蛋?若你對你兒女有愛,你怎會罵他笨蛋?這些不當的言語只會使家庭關係破裂而已。
當妄稱的事發生在神的身上,你與神的關係必定越來越遠,失去神的同在。有句話說:「心中無神,目中無人」。妄稱之事也很容易發生在人身上,你與人親密的關係必定失去。這不是神所樂意見到的,因此祂提出非常嚴厲的警告:「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在十誡裡,唯有第三誡註明違者受到懲罰,為什麼?那是神在保護你免受更深的傷。
結論:神曾透過祂的先知以賽亞說:「因我看你為寶為尊;」(賽43:4上),這是神對你的態度,祂非常珍惜你與祂的關係,神既如此看待你,祂會期待你如何看待祂呢? 為寶為尊?還是如同糞土?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話語大能#基督徒生命觀#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