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禱

Divine Reading

2022-04-06

十誡-第一誡

申命記 第5章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申命記五6-7】:「6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感想:請問,你讀完後的感覺如何?受限制?被束縛?排他?狹隘?我想這是許多人對神的誡命很自然的反應。但若我們進一步思想就會不一樣了。第一誡在十誡中居首位可見它的重要性,人若沒有接受這一條誡命,其他的都可能變成「建議」了。這條誡命是神先確立了祂與人的關係,關係帶來定位,也帶來了權利與義務。我們可以引用兩種關係來看第一誡:

1、夫妻關係—完全的忠心
聖經說:「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賽54:5)神用婚約來表明我們與祂的關係。在婚約裡面,彼此的忠貞是愛的具體表現。婚約給予相愛的雙方勇敢表達出他們的愛情,從互相約束中再發展出更寬廣的生命。

當你參加教會婚禮時,當牧師問完雙方彼此的誓約,你會覺得那是一種束縛或是保障?婚約不但給予你所愛的人一種保證,我從今以後只忠心於你一人;另一方面積極的意義就是生命的共享,1+1=1,當然包括財產共享。

這樣說來,當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樂意與人訂立婚約時,請問誰是最大的受益者?你有什麼可以給神,加添祂的光彩呢?可是神卻可以讓你從麻雀變鳳凰。

所以,當神頒佈第一誡的時候不是在束縛祂的百姓,乃是要他們知道我要用永遠的愛來愛你,從今以後,我要如同丈夫全心全意保護妻子,照顧、供應、陪伴,直到永永遠遠。

2、親子關係-完全的接納
聖經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何11:1)神把信祂的百姓看為祂的兒子。約翰把這方面講的很好:「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你知道作兒女的權柄有多大嗎?

(1)他們有被愛和被保護的權利:如你已為人父母的,就更知道這權利的威力,你要為兒女張羅一切,吃的、喝的、用的,服裝費、學費、醫藥費、各種才藝補習費、遊學費、手機費、電話費、…,這幾乎都屬於兒女的權柄。

(2)他們有繼承產業的權利:父母的產業都是由兒女來繼承的,將來到天上,祂將把產業給你,你所承受的產業是永不會過去的產業,你的身份將要與耶穌同作王(提後2:12)。

結論:這是我們原本與神之間應有的關係,只是在人犯罪之後失去了,但神透過信耶穌之路把我們帶回到祂的身邊,使我們重得天上的榮耀。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親情
#對神的態度
#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