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從未改變之理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羅馬書四1-8】:「1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感想:保羅在第三章結束前講到因信而堅固了律法。律法乃是屬以前的事,這樣的話,因信稱義是新的事嗎?是新的道理嗎?這段提到兩個人所做的事和所說的話:
1、兩千年前的亞伯拉罕(vv1-5)
「按肉體」,憑著他在肉體上的努力,即憑著他人為的努力,他能夠得到什麼呢?他被稱為義是不是因為他做了什麼好事或功德呢?不是的,聖經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當神以他為義的時候,神尚未給他改名為亞伯拉罕呢!
「算為義」,就是把「義」記在他的帳上。「算為」是一種商業財務的用字,作工之後,老闆把薪水記入作工之人的帳戶那是應得的,是做工得工價;可是,什麼都沒做,只因為信靠神,神就把屬祂自己的「義」當成薪水撥到信祂之人的帳戶,這是白白的獲得,完全是神的恩典。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乃是因為信的緣故,可是作為他肉體的子孫,猶太人卻為何還期待透過立功之法或行律法稱義呢?人是否常常喜愛為自己開自以為義的路呢?
2、一千年前的大衛(vv6-8)
另一位若是「按肉體」那更是有可誇的了,因為他是耶穌肉身的祖先,但他也沒有談到有任何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被神算為義人的,保羅所引用的這段經文在詩篇:「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2)這位有福之人的罪不但在神的帳簿上都被塗掉(赦免),而且用祂自己的義「遮蓋」在上面,原本上面寫的是「罪人」,現在卻變成「義人」,並且將來審判的時候以此來對待他,這個變更手續的源頭只是因為人信了神。在保羅談因信稱義的真理之前的一千年前,大衛已說出「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道理,可是現今的猶太人為何還期待在行為以內去尋找稱義之法呢?
結論:因信稱義之理,是神很早以前就開的路,從信心之父亞伯拉罕開始,也在以色列開國最有名的君王大衛身上,直到如今仍然一樣,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是神自己用祂的愛塗抹了我們所有的罪債,再用祂獨生愛子的血蓋了「義」字在其上,這些人是因信耶穌基督受邀,有一天要進入祂的國要與祂同作王的「義」人。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恩典#因信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