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2
神審判的準尺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羅馬書二12-16】:「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感想:在人的世界,審判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法官判決之後少有人滿意的,就是明顯犯法之人也少有人對判決滿意的,它是一件難上加難的工作。感謝神!將來的審判不會交在人的手中,是神自己要審判,沒有任何的罪在神面前隱藏得住,傳道書說:「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沒有一句話不會不被供出來的,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所以神的審判必全然公義。但神是依什麼準則來審判呢?
1、沒有律法犯了罪的
許多人問,如果有人沒聽過福音就死了,他們將來如何受審判?最能符合這問題的答案可能就是這裡所講的了。這種人就是「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不知道神的律法,但「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即神在造人時已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人的始祖犯罪之後良心的功能已損壞,律法在人心已糢糊不清,但對律法的要求還是有一些程度的認知,好像對著銅鏡觀看(林前13:12),良心還是會帶領著外邦人「行善」。所以對沒有律法的外邦人,神按他們的行為、良心、是非觀念作為祂審判的準則。
2、在律法之下犯了罪的
保羅講得很清楚,「不是聽律法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這與雅各所講的:「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是一樣的,聽律法,知道律法並不能救猶太人脫離刑罰,唯有行出律法才能得神的獎賞。
在保羅看來,因信稱義與審判之間並沒有矛盾。前者並沒有因基督徒的緣故使後者成為不必要的,也並沒有藉著因信稱義而廢除祂對人行為的審判:「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耶穌也說:「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太18:23)審判是神公義的彰顯。
結論:因信稱義真是神賜給世人最棒的福音,但審判的認識也驅使我們要常常警醒,絕對不可忘記,有一天我們都要在審判台前面對神的審判,保羅是要得「公義的冠冕」,那你呢?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審判#敬畏#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