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
政治課題(2)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 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羅馬書十三1-7】:「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感想:昨日談到對在上掌權者要順服,今天也談一些在聖經中幾個「不順服」的例子,免得對順服的真義有所偏差了。
1、使徒不服公會對他們的審問
使徒面對官府、長老,文士、 又有大祭司亞那的審問的時候,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也就是有一個更高的原則,當人的權柄逾越了神,濫用了權柄,顛倒是非,原本應該是「賞善罰惡」卻變成「賞惡罰善」了,這時候,人應該有所堅持的。
2、不順服法老之命的接生婆
法老的命令是:「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出1:16)可是有兩位接生婆做的卻是:「存留男孩的性命。」(出1:17)因此摩西的生命才被保留下來。
3、但以理不服王命繼續向神禱告
猶太亡國之後,但以理在瑪代波斯帝國為官,大利烏王下了一條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甚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但6:7)但是但以理回去,還是:「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的神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6:10)後來雖被丟到獅子坑,可是神卻救了他的生命,他甚至反敗為勝,神使那些陷害他的人都被王下令丟進獅子坑了(但6:24)。
4、近代之例
比較出名的在美國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他是一位牧師,為了黑人的人權,他仿效印度甘地以「非暴力反抗」來抵抗美國政府對人權的不公義,後來他雖然被刺殺喪命,但他所做的,為美國消除種族隔離政策帶來不可磨滅的貢獻。
直到今天,若政府制定牴觸神律法的法律,非暴力反抗就成為老百姓所擁有的一項有力工具,以避免帶來生命傷害的和平方式執行「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行動,那是一個勇敢的行動,可以喚醒不少人關心國事,也令國家執政當局侵害到人權的時候,老百姓能起來阻止政治環境的惡化。
結論:政治常令人陷入黨派之爭,而非對錯之分,甚至使人逃避,免得帶來不愉快,但我們若能守住聖經教導的原則,相信我們可以取得最大公約數,帶來一些正面的共識。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 7分鐘
1、讚美— 2、感謝— 3、認罪— 4、祈求— 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智慧#謹慎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