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吃的原則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哥林多前書十23-十一1】:「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25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26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27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28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30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32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33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感想:基督徒活在異教的環境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總的來說,信主之後,直到見主,你和我都一樣,應該都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保羅的認知和我們也一樣,如他所講的:「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林前5:10)飲食問題與人是最密不可分的事,保羅依當時的環境教導哥林多信徒合宜的處理原則。
1、從市場上買回來的肉品(vv25-26)
你就買回來吃就好了,不必多問,也不必知道這肉在賣以前是否有祭拜過。既然凡物都是神的,那就禱告分別為聖感謝著吃就對了。
2、有未信主的朋友請吃飯(v27)
主人拿出來的食物,你筷子夾了就吃,口中多感謝主人請你吃飯,有關這些食物是否拜過偶像之事就不必問了,免得節外生枝,造成困擾。
3、有突發狀況發生的時候(vv28-29)
若有人對你講那是獻過祭的食物,也就是那個人是很在意這件事的,為了對方的「良心」的緣故就不吃了,免得讓對方對我們的信仰有所誤解,以為基督的信仰是可以又拜耶穌又拜偶像的,為此,我寧可不吃,以免帶來不好的後遺症。
結論(vv30-):保羅要我們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樣」,就是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而最大的益處就是「叫他們得救」,也就是凡他所行的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若我們把凡事只求別人的益處這個原則存記在心,或吃或不吃都很自由了。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真自由#自省#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