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在主裡行事~所追求的不一樣
作者:謝明昇牧師
一、唱一首詩歌敬拜神:---------------3分鐘
二、讀一段經文:讀三遍後開始默想------------5分鐘
【腓立比書二19-30】:「19 我靠主耶穌指望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叫我知道你們的事,心裏就得著安慰。20 因為我沒有別人與我同心,實在掛念你們的事。21 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22 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23 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
感想:有一年我們開著教會第一輛Toyota福音車到南部,正好遇到颱風,外面刮著大風,下著大雨,但我們一家還是可以在車內一邊欣賞颱風奇景,一邊開抵目的地。我們能這樣只因我們「in the car」,如果我們「in the Lord」呢?我們可以在信心之路看到什麼事呢?這段經文由三次「in the Lord」結連起來,一路上可以看見在保羅生命的旅程中發生的三件事:
當時腓立比教會發生一些問題,如前面腓2:3-4,14-15,保羅因為被囚禁,他要求一些人去幫助他們,可是都被以各種理由拒絕了,因大多數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v21)最後還好有提摩太願意去。
「求」,這個字不是祈求的求,而是追求的求,而且是熱切的追求。耶穌說的一句話是最好的解釋:「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1-33)「外邦人」,指不認識神的人,他們所追求的有一天都會過去。但在基督裡的人會追求「神的國」(神所掌權的範圍)和「神的義」(神喜悅的行為),這些會存留到永永遠遠。而今天「神的國」與「神的義」都可在教會的生活表現出來。
當提摩太能以基督的心為心,「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他就能輕看旅行幾十天的辛苦去關心神的教會,也不太會計較沿途可能會遇到的危險。這如同基督輕看為我們所受的苦,從天上來到地上,一路還有各路人馬的追殺。別人不能付出時間,提摩太能;別人會怕服事之苦,提摩太不怕。這是因為所追求的、所看重的不一樣。追求自己的事?還是追求耶穌基督的事?
耶穌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16:26)這句話對所有的人而言應該不會太難懂的,可是當人想汲汲營營地往「賠上自己的生命」的方向跳,最後,什麼都沒有「賺得」,原本以為賺到的「世界」也全部要「賠上」。
結論:若一個人真的在主裡面,他所追求的一定會不一樣,以前追求世界會朽壞之物,可是後來他一定會轉向,轉而去追求永生之福。
三、作馬丁路德的禱告讀禱:------------------7分鐘
1、讚美—2、感謝—3、認罪—4、祈求—5、代求—
四、開始全新的一天!
#重生 #當尋求的事